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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办学定位形成情况说明

  时间:2019-04-04 12:50:05  来源:   作者:

青海师范大学办学定位形成情况说明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教师教育、民族教育的办学特色,根据国家、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需求,结合办学历史、办学经验、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适时确定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以此指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办学定位:建设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定位:综合性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基本教育形式,主要实施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人才培养类型定位:

服务面向定位: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办学定位的形成

青海师范大学是省属师范大学,立足青海,服务青海是学校办学的根本出发点,学校办学定位的确定是适应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果。学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办学定位进行了动态调整,但教师教育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始终坚持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坚持为青藏高原、为西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服务的初心和主线没有变。2015年制定《青海师范大学章程》时,学校确定以建设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应用型综合大学为发展目标,这是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对省内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作出的决定。为主动适应全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新需求,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此,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13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青政〔201374号)指出:青海师范大学合理安排师范教育规模,在培养好基础教育师资、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藏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的同时,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学科专业,2016年完成新校区建设,建成青海应用型综合大学。这一要求还写进了青海省“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这一要求,青海师范大学提出了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以作为谋地位的工作思路,确定举办精品师范,培养卓越教师,突现藏汉双语教师特色,同时积极发展工科教育,举办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定位。这一定位在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得到了体现。

20173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青海师范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强调凸显教师教育的主体地位和民族教育特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181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指出:“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

2018211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指出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青海省委、省政府于2018731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22号),指出健全以青海师范大学为主体、青海民族大学协同培养、相关职业院校为补充的符合青海教育事业未来发展需要的教师教育体系。青海师范大学是青海省教师教育的主体,在青海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青海省对教师教育的最新要求,青海师范大学校党委、校行政经过认真讨论,将办学定位调整为:建设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二、确定办学定位的依据

1.国家政策法规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根本遵循,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人才优先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等,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高举师范教育大旗,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教师成长为依托,以教师教育供给侧改革为动力,确定学校办学定位。

2.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才需求结构转变的现实

《青海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青政办〔2016177号)明确要求,必须坚持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切实把教育改革发展放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中去谋划,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培养结构与人才需求相适应,推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无缝对接,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力。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22号)中提出,健全以青海师范大学为主体的教师教育体系,将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研究、教育质量监测、教师培训为一体的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面对新要求,学校确立服务国家和青海基础教育发展的办学思路,建强做优教师教育,凸显民族教育特色,建设综合性师范大学。

3.学校办学传统和优势

建校62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为青海和我国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以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经过几代师大人的艰苦奋斗,形成了师范性、地域性、民族性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建立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教师教育体系,师范学科专业门类齐全,立足青海,面向全国,培养了一大批在民族地区和艰苦地区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有发展的以基础教育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引领了青海乃至五省藏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农村教育的改革发展。2013年我校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创新计划入选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2014年西部农牧区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7年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养模式及成效被《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学校创新藏汉双语教师教育模式,深化藏汉双语教学改革,在国内率先研究制定藏语水平等级测试国家标准和藏汉双语教师能力标准,建成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水平在五省(区)藏区处于领先地位。

三、办学定位在发展战略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制定各时期发展规划均以办学定位为统领,始终坚持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未来发展思路,不断增强办学定位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

“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逐步成为文理为主,多学科并举,具有教师教育特色、高原地域特色,国内有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建成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服务社会能力全面,藏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特色突出,西部有影响、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改革发展”的发展理念,提出了“坚持一个根本、保持两个稳定、推进三个转变、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实现五个显著提升”的发展思路,明确了“专业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特色更加彰显,藏汉双语教育国内领先,优势学科特色方向全国一流,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更加突出,建成西部地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定位。

四、学校办学定位程序

学校定位和目标来自章程。章程制定工作自2013年全面启动到2016年发布,历时3年,期间通过电话、信函、走访,以及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讨论会等多种方式先后进行了三个轮次的征求意见工作,范围覆盖到兄弟院校、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学生等。校长办公会又多次专题讨论章程,最终党委会审定,教育厅批准,形成了学校的章程。

为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410起学校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商议学校办学定位。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就学校定位向职能处室及各学院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提交将学校第八届六次交代会审议通过。学定位凝练为:“建设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型师范大学”。

五、本科审核评估对办学定位的评价

2018116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组长房喻代表审核评估专家组对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的发展提出肯定意见。他认为,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发展目标明确,确立的建设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办学定位,符合国家和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立足高远,服务基层,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深入推进藏汉双语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藏汉双语教育,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会发展的合格的藏汉双语人才,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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