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校九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九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拟定于2020年6月中旬召开,根据本次教代会工作安排,现将代表提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代表提案的相关要求
1.代表应当具有提案权,并以事实为依据,按一事一案原则提出提案。
2.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另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正式代表的附议 (代表不足三人的可跨单位附议)方可进入审议程序,附议人不足三人的不列为提案。
3.每位代表的提案没有数量限制。
4.非正式代表(含列席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向大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提案表由大会统一下发(提案表可在学校办公系统下载),提案要按表格规定格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表达要明确简练。
6.提交代表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星期二),联系人:程世岳,联系电话:6312533。
二、提案的范围
1.代表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职权范围内可处理的事宜。提案可以是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有关本校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其它比较重大事宜的建议和方案。
2.凡属下列情形者不列为提案:同国家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纯属基层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三、对提案征集工作相关要求
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代会广泛联系群众、吸引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是集中群众智慧的重要途径。各工会分会组织、教代会代表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和提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传达,落实推进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应在提案前广泛深入群众调研,汇集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维护教职工权益等领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各基层分会组织要积极协助教代会代表准备提案,形成高质量的代表提案,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建言献策。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样表)
青海师范大学校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