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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 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9-02-27 14:00:11  来源:   作者:

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文件  


青教工[2019]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举办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

比赛的通知

各系统、高校、直属基层工会:

为丰富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健康素质,振奋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并组队参加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举办“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9年4月2至4日。

二、比赛地点: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乒乓球馆(新校区),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

三、组织单位: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办,青海师范大学工会承办。

四、参加人员: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在职职工。兼职、派驻、借调、返聘等人员不得参赛。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年龄规定:

青年组:40岁及以下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年组:40岁以上为19781231日及以前出生者;

六、竞赛规程:

   (一)单打

1.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2.第一阶段: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循环赛。

3.第二阶段:每组出线运动员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

4.单打比赛两个阶段均采用三胜,每局11分球制。

(二)团体

1.团体比赛为男女混合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五五对抗赛制(每场团体赛双方各派5运动员依次出场进行对抗赛)每场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

2.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循环每场团体赛打满五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运动员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青年男子

第二场:青年女子

第三场:中年男子

第四场:中年女子

第五场:任意运动员

3.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出线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五场三胜制,胜三场即停止比赛,每场采用三胜,每局11分球制。运动员出场顺序:

第一场:青年男子

第二至五场:由上一场比赛负方指定下一场出场顺序。

4.每场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5.参赛队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6.

七、竞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八、比赛用球:比赛采用40毫米加白色乒乓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3名。

2.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参赛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冠军、亚军、季军奖牌和奖励证书,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录取名次是否增加,并颁发奖励证书。

3.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4.通过比赛,组队参加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中国乒乓球协会联合在北京举办的决赛,决赛时间为4月11日至15日。

   十、其它事项

1.各系统、高校、直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选拔赛,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确定的竞赛规程参加比赛。(附件一:“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

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决赛竞赛规程

2.参赛报名(附件二:),组织参赛队伍,每个组别最少报2名、最多报3名运动员,每个队伍派领队1人,每支代表队含领队、队员最多不超过13人。

3.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电子版发到1160757851@qq.联系人:姬红捷,电话:8232062。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委会。

附件一:“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全国教科文卫体

        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决赛竞赛规程;

附件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9年2月26日



省总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副巡视员,省纪委驻

会纪检组,省总经审办、宣教部、财务部,存档。


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9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一:

“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乒乓球赛决赛

一、竞赛项目

(一)单打比赛,共分4个组别:

1.男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2.男子中年组40岁以上);

3.女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4.女子中年组40岁以上)。

(二)团体比赛:男女混合团体

二、参赛办法

(一)组队报名

各省(区、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工会根据参赛队伍名额分配表(附件1.1)组织参赛队伍,每个组别最少报2名、最多报3名运动员,每个队伍派领队1人,每支代表队含领队、队员最多不超13人。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为教科文卫体系统单位在职员工。

2.兼职、派驻、借调、返聘等人员不得参赛。

3.有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

1)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含领取津贴)的乒乓球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计划内16岁以上组乒乓球比赛;

4)在国际乒联有过注册记录的乒乓球运动员;

5)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等授权或主办的乒乓球职业赛事的运动员。

4.参赛运动员应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青年组:40岁及以下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年组:40岁以上为19781231日及以前出生者;

青年组运动员禁止参加中年组比赛。中年组运动员应参加中年组比赛,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组委会同意后可参加青年组比赛。

5.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赛

6.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各推荐单位要加强资格审查,确保参赛队员为教科文卫体系统单位在职员工。

2.所有报名名单汇总后由中国乒协核查报名运动员是否为专业注册运动员。

3.核查后的名单将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如各参赛代表队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4.运动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

(四)保险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组委会负责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三、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一)单打

1.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2.第一阶段: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循环赛。

3.第二阶段:每组出线运动员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决出冠军、亚军,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

4.单打比赛两个阶段均采用三胜,每局11分制。

(二)团体

1.团体比赛为男女混合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五五对抗赛制(每场团体赛双方各派5运动员依次出场进行对抗赛)每场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

2.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循环每场团体赛打满五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运动员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青年男子

第二场:青年女子

第三场:中年男子

第四场:中年女子

第五场:任意运动员

3.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出线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五场三胜制,胜三场即停止比赛,每场采用三胜,每局11分制。决出冠军、亚军,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运动员出场顺序:

第一场:青年男子

第二至五场:由上一场比赛负方指定下一场出场顺序

4.每场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5.参加团体比赛应统一着装。

四、比赛器材

1.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2.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项目录取前8名。

2.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参赛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冠军、亚军、季军奖杯和金、银、铜牌以及奖励证书,获得4-8名的参赛队和运动员只颁发奖励证书

3.获得团体和单打冠军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等级证书。

4.所有参赛运动员可申请成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

5.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附件二: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报名日期:年月日

男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备 注







(领队)






















男子中年组(40岁及以上)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备 注






















女子青年组(40岁及以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备 注






















女子中年组(40岁及以上)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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