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5月14日——18日教职工参加田径运动会。教职工运动项目及竞赛规程(安排)如下:
田径运动会项目
(一)、单项
1、青年男子组(三项)
60米跑 跳远 铅球(7.26公斤)
2、青年女子组(三项)
60米跑 跳远 铅球(4公斤)
3、壮年男子组(三项)
50米跳绳 30米趣味运球跑 铅球(7.26公斤)
4、壮年女子组(四项)
50米跳绳 铅球(4公斤) 30米趣味运球跑 跳远
5、中年男子组(四项)
30米趣味运球跑 原地推铅球(5公斤) 30米两人三足跑 跳远
6、中年女子组(三项)
30米趣味运球跑 原地推铅球(4公斤) 30米两人三足跑
7、老年男子组(四项)
30米插旗跑 立定跳远 1分钟原地跳绳 30米
8、老年女子组(四项)
50米插旗跑 立定跳远 30米 1分钟原地跳绳
(注: 30米趣味运球跑规则:运动员拍球向前行进,行进中途必须绕标志物运球一周,然后继续行进)
(二)、集体项目
1、趣味羽毛球比赛
比赛规则:〈1〉报名:每单位(分会)可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比赛分男子、女子两个组别进行,每队可报两名男运动员和两名女运动员参加比赛。〈2〉比赛办法:比赛时两名运动员之间用丝带连接(间距约2米)进行双打比赛;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场进行,半场时间为5分钟;每场比赛进行至5分钟时自动交换场地,全场(十分钟)比赛结束时的得分为终场得分。〈3〉计分与排名:将每队男子、女子两个组别的终场得分数相加,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同,名次可并列)。
2、篮球定点投篮比赛
比赛规则:〈1〉报名:每单位(分会)可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2〉比赛办法:比赛时各代表队上场运动员为3人(两名男运动员、一名女运动员或两名女运动员、一名男运动员)。比赛时间为5分钟;在比赛时间内3名运动员须在3分投篮区(左、右)、罚球区依次投球各3次(3分投篮区投中一次得3分,罚球区投中一次得2分),各代表队比赛进行期间不得换人(特殊情况除外)。〈3〉计分与排名:比赛结束时,以各代表队终场得分为最后得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同,名次可并列)。
3、趣味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1〉报名:每单位(分会)可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比赛分男子、女子、混合3个组别进行,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若干人参加比赛。〈2〉比赛办法与计分办法:a男、女混合组:比赛时各代表队上场运动员为3名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6人同时跳一根绳索进行比赛,每队有两次跳绳机会,以成功次数多者计分,时间不限。b男子组:比赛时各代表队上场运动员为3名男运动员。3人同时跳一根绳索进行比赛,每队有两次跳绳机会,以成功次数多者计分,时间不限。c女子组:比赛时各代表队上场运动员为3名女运动员。3人同时跳一根绳索进行比赛,每队有两次跳绳机会,以成功次数多者计分,时间不限。〈3〉排名:以各代表队3个组别的得分之和(每个代表队3个组别跳绳成功次数相加)为最后得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同,名次可并列)。
(三)集体项目比赛办法
1、比赛时间:2012年5月14日—17日举行趣味羽毛球、趣味半场篮球、趣味跳绳比赛(具体比赛时间遵照比赛现场公告)。
2、比赛地点:趣味羽毛球比赛在体育学院篮球馆进行;趣味半场篮球、趣味跳绳比赛在体育学院篮球场进行。
3、教职工各集体项目不划分年龄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四)教职工田径项目年龄组划分标准
青年组:30岁以下(含30岁)、壮年组:31—40岁、中年组:41—50岁、老年组:51岁以上
(五)报名组队方式
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机关集体项目以各个分会单独组队参赛,人数较少的分会可与机关其它分会联合组队参赛)。各单位(分会)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将报名表由学校网络办公系统报体育学院进行编排。
(六)奖励办法
奖励运动会个人单项前六名的运动员;奖励集体项目前六名的单位(分会);奖励运动会团体总分前三名代表队。
二、2012年5月14日——17日举行教职工中国象棋、围棋、跳棋、台球、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安排)如下:
(一)、组委会
主 任 委员:杨尚京
副主任委员:雷 欣 郭永峰 尕桑尖措 李 涛 赵永生李 强 冯继有
成 员:李 琳 曹文斌 张青莲 马 彪 宋绮凡
关炳吉 王亚平 金文轩 赵颖慧
裁 判 长:曹文斌
副 裁 判长:张青莲
(二)、竞赛规程
棋类比赛
1、棋类比赛实行个人排名赛制,即以个人总分排列名次。
2、第一轮比赛采取分组淘汰制。
3、第二轮比赛采取循环积分制。
4、奖励办法:奖励前六名的选手。
斯诺克台球比赛
1、斯诺克台球比赛办法:预赛单淘汰制(两局累计计分制);复赛双淘汰制(两局累计计分制)。
2、分组方法:分老年组(离退休教职工)、中青年组。
3、奖励办法:老年组(离退休教职工)取前三名、中青年组取前六名。
乒乓球比赛
1.乒乓球比赛办法:实行混合团体赛制。具体比赛依照乒乓球比赛规程(规程在比赛第一天上午讲解)进行。
2.报名办法:每单位须报男、女运动员各2—3名。
3. 分组方法:各单位(分会)根据报名情况,于4月14日上午10:30在乒乓球馆进行抽签分组。
4、奖励办法:奖励获得混合团体比赛前六名的代表队。
(三)、报名方式
参加棋类、台球、乒乓球和教职工集体趣味比赛(除参加田径运动会项目)的教职工,均可在比赛现场报名。
(四)、比赛地点、时间
棋类比赛(中国象棋、围棋、跳棋)地点在体育学院运动场东看台北侧教室(二楼);乒乓球比赛在体育学院乒乓球室进行;斯诺克台球比赛在体育学院台球室进行。以上各项目比时间安排在14日——17日,每天上午9:00——12:30;下午2:30——5:30。
三、教职工运动(田径)项目及教职工中国象棋、围棋、跳棋、台球、乒乓球比赛项目,凡取得(规定)名次的教职工,按照有关竞赛规程,将比赛成绩计入本单位(分会)的团体总分中。
四、本次“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体育文化周”活动由青海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主办、体育学院分会、化学系分会、中国象棋协会、围棋协会、乒、羽协会、台球协会协办。
五、上述比赛(除田径运动会项目)各项竞赛规程解释权归青海师范大学体育文化周(教职工)体育活动组委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青海师范大学体育文化周教职工乒乓球男女混合团体比赛规程
青海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