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海师范大学“育人”杯
教师教学团体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
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学校决定举办“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竞赛由校工会、教务处联合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竞赛原则
坚持广泛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安排
竞赛拟于2024年6月14日举办,分教学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部分。
四、竞赛组别
竞赛组别分文科组和理科组。
说明: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参加文科组竞赛;体育学院参加理科组竞赛。
五、竞赛名额分配
各学院至少推荐1个团队参加比赛。
六、竞赛报名、成员参赛方式
(一)竞赛报名
各学院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由3名参赛成员组成,其中至少2名成员为我校近5年入职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此次竞赛各参赛团队可邀请校外获得国家级教学奖励的老师或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加入,但校外成员最多1名。(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二)成员参赛方式
大赛坚持“上好一门课”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材料展示和现场教学展示两部分组成。
“教学材料展示”所需提交的材料由各团队成员共同完成。
“现场教学展示”的三个环节(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由团队3名参赛成员各自选取其中一个环节分别进行现场展示。
七、竞赛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事项的全面领导。并设办公室、竞赛评审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和竞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奖励及结果使用
1.各组竞赛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至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五名为三等奖。
2.在团体赛中荣获一等奖的学院,年终业务目标考核加1分,荣获二等奖的学院,年终业务目标考核加0.5分。
八、竞赛的参赛及工作要求
(一)严把师德师风关。各学院应对所推荐选手的师德师风严格把关,依据参赛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选手参赛。
(二)坚持“上好一门课”理念,遵循教学规律。参赛选手应深刻理解和践行“上好一门课”理念,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学。
(三)严格按时间报名和报送材料。
各学院须在5月24日前向组委会报送“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评委推荐表(附件3),“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参赛团队教育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5),且同时提交参赛团队教育教学成果的证明性材料,证明性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请各学院和参赛团队严格按规定执行。未按时组队报名的,将视作放弃参赛资格;未按时提交竞赛材料的,将视作放弃参赛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1084381048@qq.com)
联系地址: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东三楼407室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育人”杯教师教学团体竞赛实施方案
工会、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