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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九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09:01:39  来源:   作者:

关于征集九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九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拟定于20213下旬开,根据本次教代会工作安排,现将代表提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代表提案的相关要求

1.代表应当具有提案权,并以事实为依据,按一事一案原则提出提案。

2.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另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正式代表的附议 (代表不足三人的可跨单位附议)方可进入审议程序,附议人不足三人的不列为提案。

3.每位代表的提案没有数量限制。

4.非正式代表(含列席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向大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提案表由大会统一下发(提案表可在学校办公系统下载),提案要按表格规定格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表达要明确简练。

6.提交代表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21318(星期),联系人:程世岳,联系电话:6312533。

二、提案的范围

1.代表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职权范围内可处理的事宜。提案可以是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有关本校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其它比较重大事宜的建议和方案。

2.凡属下列情形者不列为提案:同国家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纯属基层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三、对提案征集工作相关要求

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代会广泛联系群众、吸引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是集中群众智慧的重要途径。各工会分会组织、教代会代表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和提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传达,落实推进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应在提案前广泛深入群众调研,汇集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维护教职工权益等领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各基层分会组织要积极协助教代会代表准备提案,形成高质量的代表提案,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建言献策。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样表)


青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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