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师校办字〔2012〕6号
关于征集我校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党委同意,我校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将于2012年4月中旬召开,根据本次教代会的工作安排,现将代表提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提出提案的要求
1.代表在提出提案前要以事实为依据,具有提案权,并可按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提案。
2.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另有三名以上(含三名)正式代表的附议 (代表不足三人的可跨单位附议)方可进入审议程序,附议人不足三人的不列为提案。
3.每位代表的提案没有数量限制。
4.非正式代表(含列席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向大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提案表由大会统一印发(如提案表不够,可到校工会办公室领取),提案要按表格规定格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表达要明确简练。
6.提交代表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9日(星期一),请各位教代会代表将提案交至教务处(联系人:崔月香 联系电话:6312533)。
二、提案的范围
1.代表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宜。提案可以是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有关本校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可以是其它方面比较重大事宜的建议和方案。
2.凡属下列情形者不列为提案:同国家法规、政策有抵触的问题;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纯属基层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三、切实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
教代会的代表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向教代会提出的方案和书面建议,是教代会广泛联系群众、吸引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是集中群众智慧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向教职工传达,并望各位代表广泛深入群众,汇集教职工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改革以及维护教职工的权益等领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基层分会组织要积极协助教代会代表准备提案,以形成高质量的代表提案,为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办学质量而献计献策。
请各各单位督促指导各工会分会组织、教代会代表,认真做好提案征集上报工作。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
( 届 次)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
附议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案 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