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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保卫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1-26 13:22:20  来源:   作者:

转发学校保卫处温馨提示

广大师生员工及住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大部署,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1、 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到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

二、从外地返回西宁后,应该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电话和告知青海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说明身体状况及家庭详细地址,到指定医院治疗。

三、外来探亲人员及进出校区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出入校门必须出示身份证件方准入内,未带有效证件的必须由被探访教师与保安打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学校将对所有进出两个校区的人员进行问询制度,请大家携带好身份证件以备查询。

青海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307653、保卫处联系电话:0971-6305814、0971-6316585

感谢您的合作!


青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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